为住建部点赞:住建部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

2021-04-13 09:03:34 山东同筑 1681

       2021年4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的通知》,住建部决定于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在北京、广州等31个市县(详细名单附后)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本通知重点解决了城镇老旧小区、旧商业区、旧厂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以及利用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既有建筑改造面临的消防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在执行过程中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因此标准、规范也在不断更新、完善,从而保证新建工程能够更安全、更优化。但对于已批准规划或已建成投产的厂房来说,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距周边道路、围墙、厂房或设施间距符合建设时标准、规范要求,但不符合新发布的标准、规范要求,若进行产品升级或厂房改造,无法达到新规范的要求。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只能异地新建,这样,一方面大大增加企业的投资建设成本,更重要的是因建设周期加长,增大了企业的投资风险。

       本次住建部发布的通知规定:“既有建筑改造不改变使用功能的,应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受条件限制确有困难的,应不低于建成时的消防技术标准”,“既有建筑改造利用不改变使用功能的,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时可以不用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解决了旧厂房改造遇到的关键问题。

       遗憾的是,本次全国仅有31个市县作为试点,希望本政策能够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另外要提醒大家的是,目前住建部与应急管理部为两个部门,尽管住建部有此规定,但安全验收仍要征询应急管理部意见。